“黄标车”并不是黄色的车,也不是黄色号牌的车。它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别称,是未达到国I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因此称为“黄标车”。
5月10日,汉滨交警发布公告,95辆“黄标车”已经达到报废标准,且逾期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车辆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办理方式
广大的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以及管理人即时将报废机动车辆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并到安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注销登记。
如不依法办理注销登记,致使报废机动车辆违法上道路行驶等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由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管理人承担。
“黄标车”的危害
(一)对人体的危害。机动车排放包括CO、HC、Nox、Po等污染物,人体摄入过多这些污染物,有可能引起呼吸系统、血液循环系统疾病,严重者甚至危及生命。黄标车对污染物的排放相当于“国I”车的5倍、“国II”车的7倍、“国III”的14倍、“国IV”车的20倍。黄标车的存在,在某种意义上而言,使人们的生活质量甚至生命安全受到了威胁。
(二)对大气环境的危害。目前,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拥堵严重,这种趋势正在向中小城市蔓延,庞大的机动车保有量和低速行驶,造成汽车燃油燃烧不充分,从而导致PM2.5排放量倍增。像北京,机动车尾气占PM2.5排放总量的22%。机动车污染已经是大气环境污染治理中最突出、最紧迫的问题之一,而黄标车的污染力度尤甚。
(三)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黄标车多数使用年限长、机械设备老化、保养不到位、车辆安全状况较差,车辆转向系统、制动系统、底盘系统的安全系数很低,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危及群众的生命及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