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停车!西坝片区多条道路严查违法停车
关于对安康中心城区部分新建道路违法停车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改善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环境,有力整治车辆乱停乱放,提高道路通行效率,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安康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通管理大队将联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中心城区金川街、救生路、金城路、永安路、金环路、白云路等新建道路路段违法停车行为开展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具体通告如下:
一、西坝片区金川街、救生路、金环路、白云路等道路已交工验收并设立了禁止停车等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二、车辆应进入停车场或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内规范停放,禁止车辆在金川街、救生路、金城路、永安路、金环路、白云路等道路(除停车泊位外)上临时或长时间停放;禁止车辆“以车代店”方式占用临时停车泊位或在道路上进行产品销售,影响交通安全及秩序维护。
三、摩托车、三轮车及人力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应在人行道上规范停放,禁止汽车类车辆在人行道上停放。
四、对违反机动车停放或者临时停车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采取电子监控采集证据或现场人工采集违法行为的方式进行取证,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九条等规定,处一百元罚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对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停车辆予以拖移。
五、请广大车主、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服从管理,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
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9月16日
责编:徐思敏
一审:徐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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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张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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