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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商务局关于实施2026年安康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地方自主品类补贴的公告

2026-09-15 10:58:44

来源:安康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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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消费者、商户: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优化‘两新’政策实施,给予地方更多自主空间”的决策部署,根据《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提质增效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商消费司函〔2025〕697号)、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印发《促进智能家居消费行动方案的通知》(商消费发〔2026〕148号)及《陕西省商务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地方自主品类补贴政策工作的通知》(陕商发〔2026〕15号)有关要求,持续释放绿色智能消费潜力,更好惠及广大消费者,现就实施安康市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地方自主品类补贴活动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政策实施时间

自2026年9月21日起正式实施,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

二、补贴范围和补贴标准

1.补贴范围:智能清洁机器(含智能扫地机器人、智能擦窗机器人、智能吸尘器)、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2类智能家居产品。

2.补贴标准:每位个人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按最终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的15%给予补贴,单件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500元。

三、消费者参与方式

1.资格申领:个人消费者实名注册登录“云闪付APP”-“陕西消费券”-“2026年陕西省以旧换新活动专区”-“安康市”-“家电及智能家居以旧换新”-“领取入口”领取相关消费券,获取补贴资格。资格券领取按照“数量有限,先到先得”原则,当日有效,到期未使用自动失效,过期可重新申领。

2.选品购买: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商户选购指定品类产品,按照1券1单逐笔核销,通过云闪付APP支付订单,在订单支付环节按相应补贴标准实施“补贴立减”。

四、销售商家参与方式

参与销售商家由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征集、初审,市商务局审核、公告。已参加6类家电、4类数码智能产品补贴活动的商家,如参加地方自主品类补贴活动,需重新报名。

五、有关要求

各参与商户要严格执行政策,加强自律管理,依法合规经营,规范申报补贴,坚决杜绝骗补、套补等各类违规违法行为。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的,将立即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追缴国家补贴资金,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上述有关事宜,若中省有最新要求,按最新政策要求执行。

安康市商务局

2026年9月15日


责编:徐思敏

一审:徐思敏

二审:王仁玉

三审:张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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