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美丽城市建设提供法治支撑
□ 黄鑫
安康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重要水源涵养地,大气环境质量直接关系汉江水质安全。如何让传统年俗与蓝天共存,既考验治理智慧,也检验法治成色。作为安康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首部实体性法规,《安康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从2018年落地实施,到2026年完成修正完善并重新公布,走出了一条兼顾民俗传承、安全底线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精细化治理路径,成为地方“小切口”立法推动“大治理”的生动样本。
回顾2017年立法调研之初,市人大信访部门密集收到市民关于节庆硝烟弥漫、深夜鞭炮炸响、小区火灾险情等投诉,传统习俗与公共利益的矛盾日渐凸显。为此,市人大主动出击,通过网络征集、社区座谈、代表走访等多渠道收集立法建议达51条,并优先将燃放管理列入首批立法计划,确保民声第一时间转化为法治议题。
此次修正并非“推倒重来”,而是立足八年执行反馈,瞄准群众反复反映的“堵点”和“痛点”进行微调优化。一方面,明确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权责边界,建立“首接负责、联合处置”的执法协作机制;另一方面,细化举报核查流程和奖励追责机制,让群众监督有渠道、有回应、有保障。同时,统一“县(市、区)”行政区划表述,消除执法管辖模糊地带,补齐基层协同短板。
在核心管控模式上,条例延续“禁放+限放”的分层思路:将医院、学校、文物保护单位、居民密集小区等设为全年全域禁放区,仅保留除夕至正月十五的有限时段允许燃放,并严格限定燃放品种和规格。值得关注的是,修正案充分考虑年龄差异,对成年人与未成年人设定不同的违法处罚梯度:对未成年人以教育引导为主,对成年人则依法追责,既体现法律刚性,又彰显教育温度,不搞“一刀切”禁绝烟火,让法规既有力度,又有弹性。
往年春节期间,集中燃放烟花爆竹常导致PM2.5浓度在数小时内急剧飙升,部分监测站点出现短时“爆表”,环卫清扫量成倍增长,消防和医疗应急压力陡增。本次修正的最大亮点,是将立法依据由旧有的行政法规全面更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从法律位阶上强化了减污护绿的刚性约束。条例新增“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域禁燃”的硬性条款,要求生态环境部门与气象部门联动,一旦发布预警即刻启动禁燃令,不再有任何例外。同时,明确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会同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制定低污染、低噪声的烟花爆竹产品目录,从源头管控有害物质含量,引导生产企业向环保型产品转型。
本次修订,使该条例不再仅仅是一部安全管理法规,而是安康“蓝天保卫战”不可或缺的法理支撑。它与《安康市汉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安康市化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有机衔接,共同构建起覆盖多领域的生态法治体系,真正将“生态立市”的发展定位从政策宣示转化为法律准则,为安康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长效制度保障。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其权威性也在于实施。为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市人大把日常信访、代表联络站、基层立法联系点等作为民意感知的“前哨”,常态化收集群众对燃放管理的反馈意见,建立“收集、研判、反馈、改进”的闭环机制。同时,推动各相关部门细化执法操作指引,定期组织联合检查和专项行动,重点盯防禁放区域、限放时段和违规销售行为,确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更值得关注的是,条例鼓励基层社区、业主委员会、志愿者组织参与劝导,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柔性共治格局。通过典型违法案例曝光、守法模范表彰、绿色过节倡议等方式,引导市民逐步转变传统观念,培育文明、安全、环保的节日新风尚。
一部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折射出地方立法从“有法可依”向“良法善治”的深刻转型。它既尊重千年民俗的文化传承,又坚守生态安全的法治底线,更回应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朴素向往。在建设全国美丽城市先行区的征程上,更须持续跟进法规执行效果,不断迭代优化治理策略,让“秦巴明珠”在法治护航下焕发更加宜居、更加美丽的时代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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