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我市召开省级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建设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全省小城镇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市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建设工作。副市长邹顺生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从今年起,我省在加快推进31个省级重点示范镇建设的同时,决定启动31个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建设工作,并自2013年至2015年,省上分批次给予每镇(街区)200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省级财政给予每镇每年500万元资金专项支持。同时把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建设工作纳入省对市(区)2013—2017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每年评出10个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建设先进镇,年终给予每镇100万元奖励。我市石泉县城关文化旅游街区、白河县城关文化旅游街区、旬阳县蜀河镇、汉阴县双河口镇幸列其中。
邹顺生要求,市级有关部门和石泉、白河、旬阳、汉阴四个县要以省级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建设为契机,牢抓机遇,强化措施,全力推进名镇(街区)规划建设工作。要落实“市为指导、部门包抓、县为主体”的责任体制,市上成立由主管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由市规划局牵头负责具体工作协调和督促指导,并分别落实市旅游局包抓石泉县文化旅游街区、文广局包抓旬阳县蜀河镇、住建局包抓白河县文化旅游街区、规划局包抓汉阴县的包抓责任。要坚持规划引领,按照“保护修复、修旧如旧”的原则,精心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控制性规划和专项规划,彰显特色,增强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发展实力。要制定和下发目标责任书,明确当前任务,督促指导县上用足用活专项资金、土地指标等各类扶持政策,制定工作方案,策划包装项目,尽快启动建设。要实行“一镇一方案”、“一月一巡查”、“一季一讲评”的工作推进机制,强化检查考核,聚力推进建设,力促我市省级文化旅游名镇(街区)建设工作走在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