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新农合实行市级统筹
个人缴费标准130元 大病保险补助最高30万元
本报讯(记者 谭西)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层次,我市对新农合实施市级统筹。
此次新农合市级统筹以“政府主导、有序推进,市级统管、体制不变,政策统一、收支平衡,以人为本、方便群众”为基本原则,统一筹资管理、基金管理、补助政策、服务监管、药品目录和组织机构。2016 年筹资额度为年人均不低于 560元,个人缴费标准为 130元。五保户、失独户、残疾人、特困户、双女户、贫困人口等个人参合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中断参合人员重新参合,要收取中断期间个人应缴的参合费用。各县(区)参合率将稳定在 98%以上。
筹资坚持以户为单位自愿参合原则,县(区)政府为筹资主体,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扶持或资助。我市倡导自主选择定时定点交纳、滚动筹资、储蓄或结算账户代缴、财税机构代收、村民代表大会同意由村委会统一征缴等方式,形成多渠道、多形式筹资模式。新农合实行年度一次缴费制,原则上每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下年度参合缴费的集中办理时段,逾期不办的视为自动放弃。
新农合统筹基金用于参合农村居民看病医药费用的补助。全市新农合补助分为门诊统筹、门诊特殊慢性病、住院统筹、大病保险补助四部分,分别占基金年度总额的15%、5%、75%和5%左右。门诊统筹补助原则上在镇、村两级补助,按照人均100元设标,户内通用、以户封顶、节余转存、超支不补的原则执行。门诊特殊慢性病补助实行年度凭就诊发票,按比例定额补助。门诊特殊慢性病Ⅰ类、Ⅱ类、Ⅲ类、Ⅳ类病种补助比例不低于 70%,每人年补助封顶线分别不超过 3 万元、0.3 万元、0.2 万元、0.1 万元。住院统筹补助采用“统一管理、分级设标、比例补助、住院直补、按人封顶”的补助方式。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不低于 100 元,补助比例不超过 9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不低于 600 元,补助比例不超过 8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不低于 1800 元,补助比例不低于 50%。基本医疗补助封顶线为 25 万元,大病保险补助按照《安康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试行)》 执行,封顶线为 30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