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该预案施行属地管理,区域统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省政府设立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副省长任总指挥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环境保护厅。
预测未来将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环保、气象部门应加强监测频次,及时会商,确定污染天气发生的时间、范围和污染程度。经会商达到预警条件时,及时将预警信息报送市级或省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
全省各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工作,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达到城市预警条件时,由各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发布本市(区)预警信息,同时上报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达到区域预警条件时,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后,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区域预警信息,同时上报省委、省政府和环境保护部。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区域内各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由各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发布本市(区)预警信息。
达到全省预警条件时,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总指挥长批准后,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全省预警信息,同时上报省委、省政府和环境保护部。指挥部办公室通知省内各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由各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发布本市预警信息。
区域或全省预警时,污染程度超过区域或全省预警等级的市(区),按照当地实际情况发布预警信息并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污染程度未达到区域或全省预警等级的市(区),按照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的预警信息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
由各市(区)应急指挥机构发布预警降级或解除信息
环境保护、气象部门根据空气质量、气象条件预测预报信息,组织会商,分析评估重污染天气的现状、潜势,当不满足已发布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向市级或省级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报送预警降级或解除信息。
城市预警降级或解除信息由各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发布,同时上报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区域预警降级或解除信息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指挥长批准后,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同时上报省委、省政府和环境保护部。指挥部办公室通知区域内各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由各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发布本市(区)预警降级或解除信息。
全省预警降级或解除信息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总指挥长批准后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同时上报省委、省政府和环境保护部。指挥部办公室通知省内各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由各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机构发布本市(区)预警降级或解除信息。
省教育厅发布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第4号预警
建议各地教育局制订重污染天气应急方案
秋冬季频遇雾霾天气,省教育厅昨日发布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第4号预警,建议各地教育局制订并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幼儿园、中小学停止户外活动和停课应急方案。
省教育厅建议各市(区)教育局,根据省政府印发的《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订应急方案。中小学、幼儿园应根据本市区预警级别,相应减少或停止学生户外运动,组织学生在室内上好体育课或开展智力运动项目,并做好极重污染天气学校停课的相关工作。
10月份是我省流行性出血热的秋冬高发季节,省教育厅建议各级各类学校校医院配合疾控、乡镇卫生院等部门,在大高峰之前为易感人群做好接种疫苗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提醒广大师生认真做好个人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勿食用或者接触被老鼠分泌物、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尽量不要夜宿在果园等户外场所。
省教育厅再次提醒关注手足口病,建议提高家长防病意识,孩子出现发热、皮疹或口腔溃疡等症状应及时到二甲以上医院就诊。幼托机构、学校要严格执行晨午检制度,发现病儿及时隔离并上报;一旦有聚集性疫情发生,应根据要求执行终末消毒及停课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