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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干部教育实行学分考核
2013-07-11  来源:
安康新网讯(安康日报)通讯员 王善武 余元元:为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完善干部教育培训考核激励机制,近日,石泉县出台《干部教育培训学分考核管理试行办法》。
《办法》规定,学分考核对象为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学分由基础学分、奖励加分和处罚扣分三部分组成,基础学分为100分。奖励加分为参加学历学位教育、撰写出版工作方面书籍、发表理论文章、获得调研成果奖和担任专题培训班授课教师等所获得的加分。处罚扣分为参加上级调训、专题培训及集体学习时迟到、早退、请假、旷课,未完成“领导干部讲堂”授课任务和未按要求参加自主选学及违反学习培训纪律等给予的惩罚性扣分。学分考核每年度进行一次,实行即时与年度登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管理,80学分以上为合格,考核结果和学习培训情况记入《干部教育培训学分手册》,作为年度考核和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对科级领导干部当年学分考核“不合格”率超过20%的单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好”等次;对当年学分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科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原则上不得提拔使用,不能参加本年度各类评先评优活动,并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连续3年学分考核等次为“不合格”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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