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艾蓓 通讯员 冰之 婧君)11月6日,陕西省安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共同保护的决定》。10月22日以来,河南省洛阳市、三门峡市、南阳市,湖北省十堰市,陕西省汉中市、商洛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先后表决通过了法规文本内容基本一致的《关于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共同保护的决定》,标志着三省七市协同立法取得重要成果。依据地方立法有关规定,七市人大常委会正在将《决定》分别报请本省人大常委会进行审查批准。
豫鄂陕三省七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共同保护立法,其主要背景是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秦岭、汉江生态环境保护和南水北调水质安全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均对区域协同立法提出新要求;七市分别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主要水源汇集区、供给地和核心水源地,以法治力量呵护一泓清水永续北上是共同的历史使命和政治担当,实施协同立法有利于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为推动区域一体化提供法治保障。
经豫鄂陕三省七市人大常委会共同协商,同意在三省人大法制委、环资委的协调指导下,由安康市人大常委会牵头,其余六市人大常委会协同,以作出法规性决定方式开展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共同保护立法。《决定》共26条,主要包括水源区协同共护、属地保护条款,同时对立法范围、立法目的、规划布局、治理修复、生态补偿、战略合作、司法保障、人大监督、法规宣传、法律责任、施行时间等作出规定,在解决共性问题的同时注重解决个性问题,在坚持合作条款的基础上保留了个性化差异。
南水北调是国之大事、世纪工程、民心工程,事关战略全局、长远发展和人民福祉。豫鄂陕七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尝试跨省域协同立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协调、科学规划、综合施策,共同保护与治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生态环境,实现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生态功能稳定提升、水资源补给和涵养能力不断增强,促进水源区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协调,让区域合作既有历史渊源又有现实基础的豫鄂陕七市以此为纽带,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绿色升级和优势互补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