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市级Ⅳ级防汛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鉴于本轮连阴雨过程已基本结束,根据《安康市防汛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经研究,市防指决定于10月10日11时解除市级Ⅳ级防汛应急响应,全市进入正常防汛期。
本轮连阴雨持续时间长、过程范围广、累计雨量大,次生灾害风险高,加之后期仍有降水过程,各级各部门要持续加强隐患排查和巡查值守,严防次生灾害发生。同时,要全力做好受灾群众生活保障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各项工作,加快恢复受灾地区生产生活秩序。
安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5 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