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实用好政治督察“利剑”
通讯员 江涛
近年来,镇坪县委政法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以全面强化政法机关党的政治建设为目标,围绕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请示报告、党管干部、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创新方式、实化举措,建立“一询、二谈、三查、四访、五评”的立体化督察模式,扎实推进政治督察工作,完成对政法机关的政治督察全覆盖,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法保障。
坚持高位推动,筑牢督察“压舱石”。镇坪县委政法委将政治督察作为党管政法的重要抓手,高位推进,精心谋划。夯实工作责任,成立由县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的政治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县政法系统政治督察,制定督察计划,明确督察安排,构建责任闭环,确保督察方向不偏、焦点不散、力度不减。规范督察流程,依据《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及省市实施细则,结合实际制定《镇坪县政法系统政治督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督察内容作出详细规定,配套制定相关文书模板,实现督察标准化、模板化,确保各环节有章可循。推动上下联动,通过动员部署会、谈心谈话等宣传政治督察的意义和要求,引导全县政法单位和干警树立“监督即是关爱”理念,主动接受配合督察、整改问题,奠定思想基础。
聚焦关键环节,提升督察“精准度”。为避免督察流于形式,镇坪县委政法委探索形成“一询、二谈、三查、四访、五评”的立体化督察模式,确保督察客观有效。明确督察重点内容,围绕“两个维护”根本政治要求,将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等七方面情况作为核心督察内容,深入开展“政治体检”、刻画“政治画像”。创新督察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听、谈、查、访”收集信息,探索通过司法机关线索串联关联分析执法司法情况,提升发现问题的敏锐性,形成线索闭环。着力发现突出问题,入驻前向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发函征集问题线索,坚持问题导向,既发现表面问题,也深挖问题背后的政治、思想、制度根源,对发现的“第一议题”落实偏差等问题当场提醒。
强化结果运用,做实督察“后半篇文章”。镇坪县委政法委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推动督察成果转化运用。严肃反馈,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督察结束后,督察组形成督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经县委政法委会议审核后,向被督察单位党组(党委)书面反馈,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压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一岗双责”。跟踪问效,确保整改落地。建立督察问题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采取“回头看”、专项检查、随机抽查跟踪督办,对整改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标本兼治,推动成果转化。将督察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针对督察发现的共性问题和制度漏洞,综合研判后向县委和上级政法委报告,推动相关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实现“督察一批、规范一片”,提升政法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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