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两部地方性法规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本网讯(见习记者 庄雅茹 通讯员 骆靓 谢津池)9月17日,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安康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安康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将于2026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

制定出台《安康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是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建设幸福安康的现实需要。截至2025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达58.94万人,占比24.29%。这部法规紧密结合安康实际,明确要求新建住宅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对存在设施缺口的既有小区,采取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补足短板;回应农村养老现实需求,专门对农村互助幸福院、邻里搭伙助餐等农村养老模式作出制度安排;坚持家庭尽责和社会托底并重,既压实家庭赡养扶养责任,又构建政府、社区、机构、志愿服务等多元社会化支持体系;注重事业产业协同,立足本土资源禀赋,推动特色康养产业发展,兼顾兜底保障与市场化多样化服务供给,满足养老服务差异化需求。
随着我市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新能源车辆迅猛增加,城镇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尤其是中心城区及老旧小区停车矛盾更为尖锐。《安康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针对群众反映集中的痛点打出“组合拳”。如回应群众“临时办事几分钟也要缴费”的痛点,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停车场,推行分区域、分时段、差异化收费,给予30分钟免费停放时长;考虑重大节假日、赛事活动期间“一位难求”困境,明确政府可以利用公共待建土地、边角空地等闲置场所设置临时停车场;鼓励利用闲置土地、既有建设用地的地上地下空间、建筑物地面架空层建设停车设施,在老旧小区安装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缓解停车用地不足。同时,明确要求建立全市统一的智慧停车公共服务系统,实现全市停车资源统一调度和管理,为市民提供停车引导、泊位查询等便捷服务。
发布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民政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相关负责人就两部条例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和贯彻举措作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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