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纪委监委进一步严明防汛工作纪律强化汛期干部作风监督检查
近日,安康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明防汛工作纪律的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紧盯压实防灾救灾责任,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救援准备,扎实做好防汛防滑各项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关于防汛防滑、地质灾害防范、道路安全管控等部署安排,立足防大汛、抗大险、救大灾,以高度的政治担当,毫不放松做好防汛救灾各项工作。水利、自然资源、应急、住建、交通等职能部门要紧盯高速公路、临水临崖山区道路、江河湖库、城区易涝点位、切坡建房区、景区山区、在建工地等关键风险区域,滚动排查风险,建立隐患台账,限期销号整改,健全跨部门应急联动机制,杜绝各自为政、衔接脱节。
通知强调,各级要严格服从防汛指挥部统一调配,不得推诿任务、擅离岗位、临危退缩,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员齐上阵的防汛工作格局。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严禁作风漂浮、加重负担,严禁麻痹松懈、排查虚化,严禁推诿扯皮、贻误战机,严禁造谣传谣、扰乱社会秩序,严禁借机谋私、违规敛财,严禁侵占挪用、违规滥用物资,严禁漠视群众、履职不力,做到险情面前冲得上、顶得住、打得赢,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通知对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作出要求。据了解,目前市县纪委监委分别成立明察暗访组,在汛期持续开展干部作风明察暗访,重点对省市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和全市各重要风险点位防汛防滑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的即时启动问责程序,确保以严实作风全力保障全市安全平稳度汛。
责编:徐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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