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洪水防御Ⅲ级应急响应
安康市水利局关于启动洪水防御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利局,宁陕县、镇坪县、恒口示范区农林水局, 高新区社管局,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办公室,各大型水库:
根据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启动汉中、安康市洪水防御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陕水防明电〔2026〕44号),省水利厅已对我市启动洪水防御Ⅲ级应急响应。据气象、水文预测,近期我市降雨持续,且汉江干流洪水风险持续上升,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防范形势严峻,按照《安康市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工作规程》,经会商研判,市水利局决定于8月2日13时00分启动洪水防御Ⅲ级应急响应。
请各县(市、区)高度重视,密切监视雨水情变化,加密滚动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强化沿河清滩管控及重点河段巡查防御,切实落实水库、在建工程、跨河桥涵、工矿企业等撤离避险防汛责任和安全度汛措施,系统、科学、安全、精准调度防洪工程,做好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防御,坚决果断开展人员转移避险工作,确保人民群众人民财产安全。
洪水防御Ⅲ级应急响应期间,请各县(市、区)水利部门每日19时前向市水利局值班室报送工作动态。
安康市水利局
2026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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