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市级IV级防汛应急响应
关于启动市级IV级防汛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7月30日以来,我市多阵雨或雷阵雨天气,降水期间局地出现短时强降水、雷暴等强对流天气。预计今天夜间逐步转为系统性降水,自西向东发展移动,降水强度全市大部以中到大雨为主,东部和北部部分地方暴雨。预计8月5日前,过程累计降水量全市大部30~60毫米,中东部、西南部部分地方60~80毫米,局地超过150毫米。截至8月2日8时,省水利厅联合省气象局对汉滨区、旬阳市发布山洪灾害红色预警,对汉阴县发布山洪灾害橙色预警,其他县区为黄色或蓝色预警。省市气象局近2日接连发布暴雨橙色、黄色预警信号。加之汉江干流洪水风险持续上升,市水利局于8月1日23时启动洪水防御IV级应急响应。鉴于当前防汛严峻形势,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研判,根据《安康市防汛应急预案》,决定于2026年8月2日9时启动市级IV级防汛应急响应。
请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强降水过程防汛工作,压紧压实防汛责任,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变化,提早发布预报预警,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各项防范应对措施。各级防汛责任人要严格遵守强降雨防范应对“五个必须”工作纪律,迅速下沉一线,坚持在岗在位,突出抓好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城乡内涝等灾害防范和库坝堤防、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易发区、城市低洼易涝区、旅游景区、养老机构、在建工地营地、公路铁路沿线等重点部位巡查防守,严格落实临灾预警“叫应-反馈”机制,迅速坚决果断组织危险区群众安全转移避险,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安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6年8月2日
如何防范汛期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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