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学市场乱象频出 律师支招家长避“坑”维权
记者 向溪
暑期研学市场持续升温,各类研学产品五花八门,但夸大宣传、游而不学、退费纠纷等问题也随之而来,令不少家长既期待又担忧。近日,安康市融媒体中心记者专访陕西恒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公益事务中心主任欧陈浩瀚律师,就研学中常见的法律陷阱为家长逐一拆解,并给出合法维权路径。
夸大宣传名不副实是否构成违规?
不少研学机构以“名校研学”“专家授课”“独家资源”等为卖点吸引家长报名,但缴费后孩子实际参与的却是走马观花式的普通观光,甚至部分行程与普通旅游团毫无差别,明显“游而不学”,教学内容严重缩水,授课师资也与宣传不符。针对此类过度宣传、实际服务名不副实的情况,是否构成违规?家长又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欧陈浩瀚律师表示,研学机构名不副实的现象较为普遍,此类行为误导消费者,涉嫌虚假宣传,严重时甚至可能构成消费欺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与此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也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因此,家长在面对名不副实的研学服务进行维权时有法可依。
欧陈浩瀚律师建议家长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理性、理智地看待研学机构的各类宣传噱头,不要被“名校”“专家”等词汇轻易打动;第二,及时保存机构发布的宣传海报、朋友圈文案、聊天记录、客服承诺等能够明确商家作出具体承诺的凭证,同时收集实际行程中的照片和视频,与宣传内容进行对比,以此来判断机构提供的服务是否与其宣传相符;第三,与同课程的其他学生家长建立联系,增加信息收集渠道。
恶劣天气导致行程取消退费标准如何确定?
暑期天气多变,暴雨、高温等突发情况时常导致研学团临时取消或延期,也有部分机构因报名人数不足等原因单方面取消排期。机构临时取消研学活动后,退费标准是否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欧陈浩瀚律师指出,因暴雨、高温等不可抗力或突发天气状况导致研学游临时取消或延期的,属于正常情形,作为学生家长,应当对此表示理解,毕竟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是最需要得到保障的。面临这种情形,是否退费以及如何退费,法律并没有作出具体规定,而是将这样的权利赋予建立合同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即由研学机构与学生家长进行磋商从而确定。如果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则以书面合同的约定为准;但如果合同约定的退费条款明显不合理,属于霸王条款,家长也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向法院主张确认其无效。对于法院而言,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或者虽有约定但发生纠纷时约定内容存在争议,法院通常会通过公平合理的方法来裁判,综合考虑机构已产生的实际成本、取消原因、通知时间等因素,作出公正裁决。
学生突发疾病退团“概不退费”是否有效?
有家长反映,给孩子报名参加研学活动后,临近出发前孩子突然生病,只能无奈退团,而机构却以“个人原因概不退费”为由拒绝退还任何费用。此类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家长是否只能自认倒霉?
欧陈浩瀚律师明确表示,“个人原因一概不退费”这样的表述,明显是把所有个人可能的突发状况全部排除于退费权利之外,无限加重家长责任,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家长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的规定,以格式条款不合理免除商家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为由,要求法院确认该条款无效。当然,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在研学机构没有违约而家长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形下,如果研学机构已经提前产生了实际成本,比如已经预订且无法退掉的大巴费用、酒店定金等,家长需要承担这部分客观损失。同时,由于主动违约并不是法律所支持的行为,家长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退款时,需要对解除合同的合理性承担必要的举证责任,比如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等材料。确实遇到此种情形,建议家长首先与机构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教育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研学途中发生意外责任如何划分?
孩子在研学途中摔伤、磕碰或遭遇其他意外伤害,到底该找谁赔偿?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如果研学合同中明确标明“活动期间意外概不负责”,这种免责条款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欧陈浩瀚律师指出,“活动期间意外概不负责”与此前提到的“个人原因一概不退费”性质相同,都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的无效格式条款,可以向法院起诉确认无效。需要明确的是,虽然该条款存在无效情形,但并不意味着研学机构在所有意外情形下都必须承担责任,这要从多方面进行综合判断。其一,要看研学机构是否存在过错,比如活动场地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看护人员是否配备充足且履职到位、突发情况发生后应急处置是否及时得当等,如果机构在这些方面存在不足或者纰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关于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研学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其二,如果伤害是由第三方直接侵权造成的,比如交通事故、其他人员的故意伤害等,则一般由第三方直接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其三,如果受害学生存在自残自伤行为,或者明显不服从管理、违背秩序导致自身受伤,则后果可能由其自行承担。
挑选研学机构家长需留心哪些关键点?
针对如何给孩子挑选研学机构、签订合约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欧陈浩瀚律师给广大家长提出了几个简单实用的建议:
第一,不要只看宣传海报上的名校、专家等噱头,要把写在广告里的服务内容和成效,落实到书面合同当中,逐条核对合同条款是否与宣传一致。
第二,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尤其是涉及支付款项、服务标准和退费等核心条款,遇到霸王条款或者不合理条款,要当场提出修改意见,尽可能不要签订自己不认同的条款,更不要在空白合同上签字。
第三,外出研学活动如果涉及户外运动或者存在安全风险,需要确认机构已经为孩子购买了人身意外险,并了解保险的具体保障范围和赔付标准,确保一旦发生意外有基本的保障兜底。
第四,尽可能不要一次性预交大额费用,尽量选择分段付费的方式,降低因机构跑路或服务缩水带来的经济风险。
第五,及时保存缔约过程中的宣传材料、合同文本、付款凭证、聊天记录等各种证据,便于发生纠纷之后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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