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安康党政 视频 音乐 汉江评论 理论 专题 图片 文旅 公益

首页> 县区动态  > 紫阳

紫阳县划定“红线”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

2026-07-25 08:49:03

来源:本站原创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字体:

本网讯(通讯员 柯增伟)7月19日,紫阳县人民政府正式发布《关于汉江紫阳县段等20条河流及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公告》,依法划定汉江紫阳县段、任河紫阳县段及渚河、洞河等18条县级河流共20条河流,以及相关水利工程的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这是紫阳县深入贯彻《水法》《防洪法》及省、市河道管理条例,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推进河湖长制纵深落实的重要举措。

此次划界工作依据《陕西省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界技术指南》等技术规范开展。根据公告,不同河流及河段因堤防现状、功能属性不同,划定标准各有侧重:汉江紫阳全段作为安康水库库区段,有堤防库区管理范围为堤防外坡脚外偏5米以内,无堤防库区为征地范围线以内,保护范围延伸至第一道分水岭脊;任河、渚河、洞河等有堤防的一般河段,管理范围为堤防外坡脚外偏5米以内,保护范围向外50米;无堤防河段管理范围按设计洪水位加10米至15米不等划定,保护范围向外10米。其中,蒿坪河、小水河、绕溪河等部分县级河流无堤防段管理范围按设计洪水位向外5米划定,保护范围相应向外5米,库区及工程建筑则按对应类型标准执行。

紫阳县地处汉江上游,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重要水源涵养区,境内河流密布,汉江流长59.06公里,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支流达20条。此次全域划界并设立界桩、公告牌,旨在厘清管护“权责边界”,从物理空间和法律依据上杜绝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公告明确规定,管理范围内严禁修建妨碍行洪建筑物、围河造田、损毁防汛水文设施等行为,采砂取土等生产活动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乃至刑事责任。

县水利部门表示,划界成果将为后续河湖监管、执法巡查、幸福河湖建设提供精准底图。紫阳县将以此次公告为契机,深化“河湖长+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协同机制,加强跨界河流联防联控,切实守好岸线生态安全,确保“一泓清水永续北上”。


责编:杨一

一审:杨一

二审:王仁玉

三审:田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