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情履职为困境家庭撑起暖心伞
通讯员 赵宇
一场突发车祸,让3个普通家庭深陷绝境;一纸胜诉判决,也因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而陷入“执行不能”的僵局。
面对两名当事人瘫痪在床、家庭生活举步维艰的困境,石泉县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理念,摒弃“一终了之”的机械办案模式,创新采用“司法救助救急+医保先行支付托底”联动举措,双线发力破解民生执行难题,用温情履职为困境家庭撑起法治保护伞。
一场车祸,三个家庭的漫长纠葛
2020年7月19日,辖区村民刘某某无证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搭载村民出行,车辆坠坎,酿成重大交通事故。交管部门认定刘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致两人终身瘫痪、一人轻伤一级,3个家庭因丧失主要劳动力,深陷治病养家的困境。
2023年,石泉县人民法院审理该案,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判令其赔偿受害人各项损失18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3名受害人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期盼胜诉权益能够落地兑现。
然而,执行核查工作却陷入困境。经法院全方位网络查控、线下实地走访核实,被执行人刘某某案发时已66岁高龄,无固定收入来源,仅依靠务农和高龄补贴维持基本生计,名下仅有一套无法处置的农村自建房,无任何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等可供执行财产,客观上完全不具备赔偿履行能力。巨额判决、零履行能力、绝境群众,该案成为典型的“执行不能”民生难题。
司法救助,温情履职解燃眉之急
司法有力度,更有温度。面对当事人瘫痪卧床、生活难以为继的残酷现状,石泉县人民法院坚决杜绝简单结案、消极履职。
为缓解受害人燃眉之急,2024年,法院主动担当,积极向上级法院汇报,通过三级法院和省委政法委为3名困境当事人成功争取专项司法救助资金15万元;同时联动检察机关启动救助机制,落实救助资金8000元。此外,执行干警持续跟进案件,多次查扣划取被执行人零星银行存款,累计执行到位1.1万余元,并足额发放给当事人。
一笔笔救助资金、执行款项及时落地,有效缓解了受害人短期医疗和生活压力,为绝境中的家庭送去司法温暖。
联动突破,医保托底打通长效救济通道
短期救助解燃眉之急,长效帮扶固根本。司法救助仅能解决眼前困境,两名瘫痪当事人长期持续的医疗救治费用,仍是压在家庭身上的沉重负担。
为彻底打通民生救济通道,从根源上化解“执行不能”难题,2026年5月14日,石泉县人民法院领导带队攻坚,在获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申请条件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后,前往石泉县医保局,以商请函、面对面座谈协商的方式,专项推进医保先行支付工作。
座谈中,法院详细通报了案件始末、3名受害人的重度困难处境,以及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无赔付能力的客观事实,结合《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从法治履职、政策落地、民生保障、人道主义等多个维度,阐明了本案启动医保先行支付的必要性与紧迫性。经过深入沟通对接,法院和医保局达成协作共识,医保局快速启动核查流程,并于5月19日正式回函答复。
根据核查结果,姚某某、刘乙某为石泉县本地医保参保人员,符合法律规定的“第三人不支付”医保先行支付适用情形,医保部门依法为2人启动医保先行支付程序,兜底保障其后续医疗救治费用;针对参保地为宁陕县的刘甲某,法院将依规跨区域发函,商请宁陕县医保局同步落实医保先行支付政策,实现3名当事人救济保障全覆盖。
目前,石泉县人民法院已全力协助当地两名当事人办理医保先行支付申领手续,跨区域救助对接工作同步有序推进。
从单一司法救助雪中送炭,到司法、医保双向联动兜底保障,石泉县人民法院以主动作为破解执行僵局,探索出“司法救助救急、医保政策托底、多方联动解忧”的民生执行新路径,有效打通了胜诉当事人权益保障“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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