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公约“约”出和美乡村
通讯员 赵倩
村规民约是基层自治的“小宪法”,也是涵养文明乡风的“助推器”。白河县委社会工作部始终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指导各乡镇不断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通过一纸“约定”,“约”出邻里和睦、“规”出环境亮丽、“树”起文明新风。
党建引领,强化依法制“约”。在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修订完善过程中,白河县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将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的修订完善作为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党员干部和村(社区)“两委”成员带头示范,及时提醒、批评教育违反公约的群众,全面引导村(居)民养成遵规守约的行为习惯。同时,坚持以合法性、规范性为基本要求,确保规约在制度框架内运行。明确制“约”程序,按照“征求民意―拟定草案―提请审核―审议表决―备案公布”五个环节分步推进,重要环节充分发动群众酝酿讨论,使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成为村(居)民自治的有力保障。
多元宣传,让村规民约“入眼入耳”。鼓励各镇、社区打破传统的说教模式,将村规民约融入节庆民俗、日常宣讲,让居民在喜闻乐见中增进认同。卡子镇创新打造“党建+流动讲堂”,由镇村干部、老党员、乡贤、“都管”组成宣讲团,不摆架子、不念稿子,用卡子方言拉家常的方式,把高价彩礼、大操大办、厚葬薄养、无事酒等陋习的危害,算成群众听得懂的经济账、人情账、文明账。茅坪镇依托“文明实践+”模式,借助“戏曲文化进乡村”“孝义新风进万家”“文明新风之星”等活动载体,将移风易俗、政策理论编成快板、三句半,用群众听得懂、喜欢看的方式传播文明理念,让抽象条文变得可感可触。
知行合一,让村规民约“入行入治”。村规民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白河县坚持边宣传、边践行、边完善,推动公约从“墙上”走到“心上”、落到“行上”。鼓励各镇、村(社区)将公约执行情况纳入“文明家庭”“美丽庭院”评选,建强红白理事会、建立“红黑榜”公示制度,让遵守者受褒奖、违规者受监督。在宣讲互动环节,广泛征集村民对现行公约的修改建议,让村民从“旁观者”变为“制定者”和“监督者”。
如今,白河县的村规民约不再是墙上的“一纸条文”,而是化作身边典型的鲜活故事、评选活动中的具体标准。截至目前,全县各村均已启动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将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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