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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出台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

2026-04-13 09:12:35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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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柯增伟)近日,紫阳县发改局、财政局、农发行紫阳县支行联合印发《紫阳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6年3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相关管理办法同步废止,标志着该县储备粮管理迈入制度化、规范化新阶段。

《办法》依据《粮食安全保障法》及省市相关规定制定,明确县级储备粮粮权归县政府,用于调节供求、稳定市场、应对突发事件,覆盖原粮、成品粮及食用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动用。

管理上,明确各方职责:县发改局负责行政监管,财政局承担财政补贴,农发行保障信贷资金及监管,承储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实行政策性与经营性职能分离。储备粮实行专仓储存、专账管理,确保账实相符,原粮需达国标三级及以上,成品粮油符合相应质量标准,严防不合格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轮换环节遵循先入先出原则,以品质为准绳、储存年限为参考,主要通过公开竞价交易,轮换架空期最长不超6个月,全程留痕备查。资金方面,保管、轮换、利息等补贴及时足额拨付,轮换盈亏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办法》还完善监督检查与绩效考评机制,明确责任追究和失信联合惩戒,压实各方责任,有效保障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为紫阳县筑牢粮食安全底线提供坚实制度支撑。


责编:王慧芳

一审:王慧芳

二审:赵漪湉

三审:田 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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