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再次发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
本网讯(通讯员 严杏棋 孙诗漫)3月19日,岚皋县城关镇茅坪村一村民发现猕猴活动踪迹,并用手机拍下其活动的珍贵画面。此前,佐龙镇蜡烛村境内也拍摄到了猕猴活动影像。

村民用手机拍下的猕猴
上午11时许,城关镇茅坪村一组村民柯刚在回家途中一块新翻的耕地旁,意外发现一只毛茸茸的类似猴子的动物在路边驻足。由于猴子在岚皋县不常见,柯刚仔细观察确认后,立即用手机拍下,留存下了清晰影像。
“当时我路过时,突然看到有个东西在路边。一看是只猴子,它手上还拿着个东西在吃。当时猴子看到我肯定也有点吓着了,跑到豌豆地里坐下,过了三四分钟就跑回林子去了。”柯刚回忆道。
随后,茅坪村将该信息上报岚皋县林业局,经工作人员对影像进行专业辨认,确认该动物为猕猴,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据悉,猕猴多栖息于石山峭壁、溪旁沟谷及江河岸边的密林或疏林岩山,群居生活,善于攀援跳跃,能模仿人类动作。
“遇到野生动物请勿靠近、投喂、追逐或惊扰,务必保持安全距离;若其活动影响人身财产安全,应第一时间做好自我防护,及时拨打110或联系林业部门,配合专业人员处置。”岚皋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站长毛秦南提示。
近年来,岚皋县持续加大生态保护力度,扎实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重点生态工程,全力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同时,在野生动物调查监测、救护收容、致害防控保障等方面综合施策,不断强化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全县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黑熊、画眉、小麂等各类野生动物频繁现身,生物多样性日益丰富。
一审:徐思敏
二审:田 丕
终审:张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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