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别开生面的“生态法治课”
通讯员 刘丹 屈宏茹
“别看画眉鸟小巧可爱,若是猎捕或买卖野生画眉,就可能触犯法律。”近日,在石泉县春潮广场上,普法员老张的话音刚落,围拢过来的群众便往前凑了凑,有人低头看展板上的画眉鸟图片,有人小声嘀咕:“这鸟我见过,真不能抓?”
这是石泉县司法局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和“爱鸟周”为契机组织的普法活动现场。与以往不同的是,普法人员没有站在台上照本宣科,而是走进人群中间,用身边案例讲法理,用“家常话”答疑惑。
“山里常见的动物并不平凡,随意抓捕或买卖,很可能触碰法律红线。”老张指着展板上的画眉鸟图片继续讲解,“这鸟长得俊,叫得也好听,但要是起了贪念抓去卖,那就摊上大事了。”
人群中,一位大爷接过话茬:“我在山里活了几十年,小时候掏鸟窝是常事,这也犯法?”
老张笑着解释:“叔,现在时代不同了,生态红线碰不得。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别看它小,背后是生态保护的大账。”
咨询台前,类似的对话不断上演。“遇到受伤的鸟该咋处理?”“野猪糟蹋庄稼能打不……”面对群众提出的具体问题,普法员们结合相关法律法规,一一耐心解答,把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听得懂的“家常话”。
为了让普法更接地气,该局还设置了法律服务岗和法律知识竞答兑奖区。据统计,活动当天共发放普法折页1200余份、宣传品3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0余人次。
“这场春潮广场上的‘生态法治课’,没有高高在上的说教,只有你问我答的坦诚交流。本次活动旨在让群众明白保护野生动植物,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义务。”本次活动负责人说,“守护青山绿水,不是一句口号,而是从管住自己的手、收好那张网开始。”
普法从“讲台”走向“广场”,从“文件”变成“家常”。在这个春日的早晨,法治的种子正悄然播撒进群众心里。
一审:徐思敏
二审:田 丕
终审:张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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