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六部门联合行动护航茶产业发展
本网讯(通讯员 柯增伟)为规范茶叶生产经营秩序,维护紫阳茶品牌知识产权,推动茶产业高质量发展,3月11日,紫阳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茶业协会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紫阳茶叶生产、销售秩序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从生产、经营、监管等多方面划定行为红线,为紫阳茶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通告》明确,茶叶生产经营者必须依法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合法证件,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必须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抓好鲜叶源头管控,规范生产全流程管理,经营环节要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销售、贮存场所符合规范要求。
针对市场突出问题,《通告》划定严格禁令。严禁以外地茶冒充紫阳茶销售,严禁未经授权擅自在包装物及广告宣传中使用“紫阳富硒茶”“紫阳毛尖”“紫阳红”“紫阳茶”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图形、字样。销售预包装茶叶需符合国家标准,规范标注食品名称、生产日期等信息,散装茶叶也需清晰标注品名、产地、价格等基本信息。
为实现质量可追溯,《通告》要求茶叶生产企业应用“紫阳县富硒特产质量溯源系统”,在商品上加贴溯源二维码,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六部门将依托跨部门联动保护工作机制,重点打击假冒紫阳茶、侵犯地理标志商标权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和茶农合法权益,助力紫阳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擦亮紫阳富硒茶地理标志品牌。
一审:徐思敏
二审:田 丕
终审:张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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