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力量守护秀美山水
通讯员 李红玉 刘静
去年以来,旬阳市人民检察院聚焦“一江五河”生态保护,将公益诉讼作为服务绿色发展的有力抓手,用法治力量破解生态治理难题。立案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38件,制发检察建议24件。
该院紧盯“一江五河”水环境保护,运用“污水处理设施不规范运行”模型立案办理18件案件,并对20余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开展“回头看”。针对反弹问题新立案4件,制发检察建议2件,以闭环监管保障清水长流。针对沟道涵洞污水直排等顽疾,该院系统摸排并制发检察建议8份,以钉钉子精神推动“丫头沟”“黑沟”等治理,最终铺设管道1675米,新建化粪池3个,清淤300余立方米,将120余户居民生活污水接入管网。同时,以“检察护渔”专项行动为抓手,针对非法捕捞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4份,监督拆除移动垂钓台9个、大型拦河网4张、非法养殖网箱2个。
该院将监督视角延伸至乡村,针对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等问题,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份,督促清理、转运各类固体废物120余吨,并推动建立规范的管理体系。围绕畜禽养殖污染,制发检察建议6份,督促改造污染防治设施,并关闭取缔1处禁养区内的养殖场。此外,该院还关注畜禽医疗废物处置盲区,通过公开听证推动无害化处理。为严守耕地红线,针对砂石厂非法占地问题,制发磋商建议书2份,督促复耕复垦25亩土地,切实守牢粮食安全生命线。
该院创新运用“刑事打击+公益诉讼+社会治理”一体化履职模式,构建严密的生态“防护网”。依托“林长+检察长”等机制,该院办理移送线索10余件,实现司法与行政同频共振。在惩治犯罪的同时,更注重源头治理,在办理盗采绿松石案件中,起诉2件12人,不起诉1件9人,并通过行刑反向衔接对7人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份。对2起失火毁林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责令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让“环境有价、损害担责”落到实处。
一审:殷婷
二审:田丕
终审:张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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