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接受赵立根辞去安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6年2月28日安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安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接受赵立根辞去安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
一审:徐思敏
二审:田 丕
终审:张 俊
责编:徐思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安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接受赵立根辞去安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
一审:徐思敏
二审:田 丕
终审:张 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