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两会 | 以良法之基筑善治之路
通讯员 段文贞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回望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大局、回应民生关切,制定出台了一批“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法规,交出了一份厚重提气的立法“答卷”——全年调研推进立法项目24件次,颁布地方性法规6部,协同开展陕南民歌保护传承发展的立法经验获评陕西省“2024年度法治事件”,反餐饮浪费立法案例入选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协调司发布的第七批制止餐饮浪费典型经验做法,牵头制定的“三省七市”关于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共同保护的决定是全省设区市首个跨省域协同立法项目,在全省率先建成并投入运行备案审查工作全流程在线化平台……一系列成绩的背后,是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扣全市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大局和民生需求,扎实推动新时代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不懈努力和生动实践。
坚持党的领导,把牢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这一年,市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确保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全面贯彻党的决策。始终将党的领导作为立法工作的生命线,贯穿立法全过程、各方面。严格执行党领导立法制度,坚持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大局来谋划和推进立法工作,聚焦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和基层治理等地方立法重点领域,优先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民群众期盼且立法条件成熟的项目纳入年度立法计划,确保立法工作始终围绕党委中心大局展开。
全过程强化政治引领。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年度立法计划、法规草案,以及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主动向市委请示报告。坚持立法与改革同向发力,集中力量抓好市委安排的重大立法任务的贯彻落实,确保党的领导落实到法规立项、起草、审议、实施等各环节,全年调研推进立法项目24件次,颁布地方性法规6部,切实发挥立法引领改革、保障发展作用。
聚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重点领域立法
这一年,市人大常委会以“小切口”破题、以“高质量”发力,加快重点领域立法,保证法治建设与改革发展要求同向同行。
关切民生福祉立法,赋能社会治理。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围绕群众关切,加强民生福祉领域立法。制定出台《安康市中小学劳动教育促进条例》《安康市城市文明养犬管理条例》《安康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审议通过《安康市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条例》,加快推进街道居民议事、居家养老服务、机动车停车管理等立法项目,开展平安建设促进、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等立法调研,惠民立法进一步向民生细微处覆盖。
注重生态领域立法,护航生态安康。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立法全过程。制定出台《安康市汉阴凤堰梯田保护利用条例》《安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共同保护的决定》,加快推进和美乡村规划建设与服务管理立法项目,开展扬尘污染防治、湿地保护等立法调研,为构筑生态宜居幸福安康夯实法治基础。
加强文化保护立法,助力文脉传承。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用好红色资源”战略部署,聚焦市委崇德向上幸福安康建设要求,制定出台《安康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运用法治手段规范引导传统文化保护利用和创新发展,激发历史文化资源创新创造活力,为本地红色遗产保护与利用提供制度支撑,安康立法的地域特色更加鲜明。
加快区域协同立法,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深化区域协作、流域协作协同立法实践。积极开展跨区域协同立法,协同湖北省十堰市、河南省南阳市、洛阳市、三门峡市和汉中市、商洛市,牵头制定的“三省七市”关于加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共同保护的决定,成为全省设区市首尝首试的跨省域协同立法典型,为形成“共抓大保护”格局注入强劲法治动力。
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立法工作机制
这一年,市人大常委会抓住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找准立法工作切入点、着力点和结合点,多维度发力提升立法质效。
精准编制立法计划。把编制年度立法计划作为立法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抓实立法前期工作。立足面向社会、着眼急需,以社会公众、市级部门、县级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咨询专家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为重点,多渠道公开征集年度立法建议项目,及时将群众呼声较高、社会发展急需的立法项目纳入《2025年立法工作计划》,并广泛征集了2026年立法初选项目,切实增强立法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前瞻性。
探索完善协作机制。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持续深化立法协作机制,密切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机构之间、市人大与市政府之间、市县人大之间的协同联动,加强立法组织协调、明晰职责分工、优化工作流程,切实提升立法质量和效率。将年度立法项目任务分解落实到常委会7个委室、19个协作部门合力推进,集中多方力量,高效优质起草法规,删改增法规条文540余处,最大限度凝聚立法共识。
拓宽民主参与渠道。不断丰富和拓展公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组织召开市人大暨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推进会,全市新增7个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实现省级立法联系点在我市各县(市、区)全覆盖。充分发挥立法咨询专家、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组织立法调研考察和集中修改活动17次,收集立法联系点意见建议60余条,邀请专家参与立法(备案审查)咨询20人次,让制定的每一部法规都凝聚社会共识、反映人民意愿。
加强法规宣传普及。抓实立法工作“后半篇文章”,坚持讲好立法故事,围绕条例颁布施行的重要时段,举办8期新闻发布会权威发布立法信息,深入解读法规核心制度和重要条款,切实提升全市立法工作社会影响力。持续做好法规普及推广工作,面向社会发放新颁布条例单行本5万余册,利用“宪法宣传周”等全市大型普法宣传活动,集中面向群众推广普及法规信息,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强化备案审查监督。充分发挥备案审查“法治体检”作用,坚持把好“报备关”,把严“审查关”,把牢“纠错关”。严格落实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在全省率先建成投用备案审查工作全流程在线化平台,全年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30件,督促补报7件,纠正“问题件”8件,组织完成民营经济促进法涉及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备案审查工作的制度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行而不辍,履践致远。新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紧扣发展之要、改革之需、群众之盼,坚持将立法项目与改革举措精准衔接,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以良法促善治谋发展,为在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聚力建设幸福安康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审:王慧芳
二审:田 丕
终审:张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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