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委编办“三强化”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
本网讯(通讯员 张飞洋 蒲小丽)为全面贯彻落实《机构编制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近期,石泉县委编办通过“三强化”举措,着力推动机构编制报告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运行”转变,为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提供了坚实保障。
强化学习部署。坚持将《实施办法》作为年度重点学习内容,组织精学深研,精准把握政策内涵与要求。第一时间印发专项工作通知,结合县域实际,对报告主体、内容、时限、格式等进行系统性规范部署。
强化责任督导。明确各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并将报告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层层压实责任。建立专人负责机制,实时解答填报疑问,提供精准指导。严格执行“上报—审核—反馈”闭环管理流程,对全县61个部门(单位)提交的报告进行逐项核查,重点聚焦机构编制调整事项落实、履职清单执行等情况,对漏报、迟报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以严明纪律保障制度不折不扣执行到位。
强化成果运用。注重做好报告“后半篇文章”,深度挖掘报告数据价值。通过对年度报告的汇总分析,动态掌握全县机构运行实况,为优化体制机制提供数据支撑。通过审核反馈与事后核查,及时纠正了个别单位在理解和程序上存在的偏差,有效预防了管理风险。将报告中反映的共性需求与合理建议作为调整和完善机构编制配置的重要参考,推动资源向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精准倾斜,持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一审:徐思敏
二审:田 丕
终审:张 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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