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水利发展资金绩效评价获全省优秀
本报讯(通讯员 刘远锋)省财政厅、省水利厅近日联合印发2024年度全省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综合评价结果通报,我市获得优秀,市本级获得500万元奖励资金。所辖汉滨区、白河县同步获评县级优秀,各获200万元奖励资金。
2024年以来,我市抢抓政策机遇,积极向上汇报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累计争取中省水利资金30.32亿元,为全市水利事业发展提供坚实资金保障。在项目推进中,紧盯“开工、进度、支付”三大关键目标,建立“清单化管理、常态化督导、闭环化落实”工作机制,同步强化质量安全监管与绩效评价全过程管理,推动水利项目建设提质增效。
我市将进一步落实水利发展资金绩效管理要求,不断提升水利发展资金管理水平,切实保障资金使用效益,助推全市水利事业再上新台阶,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水利力量。
一审:王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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