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政府部署要求,总结前四期发放工作,优化调整后发放规则如下:
(一)发放时间和规模
第五期消费券共发放600万,8月14日(星期五)上午11时整开始发放。本期领券时间截至8月16日23时59分59秒,先到先得,领完即止。本期消费券最晚核销日期为2020年8月20日23时59分59秒。未核销完的消费券由平台统一回收,纳入下一个周期发放。
消费券发放和使用市、县区统一启动,统一规则,统一宣传。
(二)领取对象
消费券通过支付宝App平台投放。所有在安康人员(包括外地来安康人员),用户定位在安康市已绑定手机号码且已完成支付宝实名认证的用户均可申领消费券,消费券在全市通用。
(三)使用范围
为进一步带动我市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发展,充分发挥法人企业的龙头作用,拉动我市经济增长,本期消费券使用商家为我市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龙头法人企业。
(四)消费券组成
采取通用券包模式,券包含50元和15元各1张券,分别满200元、满58元可用。
(五)领取方式
消费券在支付宝首页专区入口进入“春夏焕新•携手安康消费季”活动页面申领,每期活动每人最多可抽取一次。领券原则为先到先得,领完即止。市民也可在“春夏焕新•携手安康消费季”页面关注后续抢券时间和攻略。
(六)使用规则
消费者领券后,可在符合条件的实体商家处进行核销,满足消费券使用金额条件,消费券自动抵价相应金额,消费者每笔交易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
(七)商户参与要求
安康市域内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的龙头企业,可参与活动。各县区参与核销的龙头企业需通过县区经贸局认定后,按要求报名,列入白名单。(各县区报名联系方式附后)
所有纳入白名单可参与活动的企业将通过市商务网站和各新闻媒体对外公布,各参与商家要在店铺显著位置张贴活动海报,并签署承诺书(也可登录安康市商务局网站http://shw.ankang.gov,cn/或关注“安康商务”微信公众号进行下载)。各商家要积极引导消费者扫码领券,主动提醒消费者参与活动。
对因疫情防控需要列入负面清单或限制开业的商家,不得以参加活动为由强行开业。活动期间,如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为的商家,将被列入不诚信单位名单,取消参与资格。
1.本活动发放的消费券仅限消费者到实体店进行消费时使用,不允许用于线上收款。
2.本活动仅限于线下到店真实交易,不允许套取营销资金等其他违规行为。
3.为保障活动的健康持续开展,支付宝系统会对账户进行综合性评估,如有上述情况,主办方有权终止商家参与本活动。
活动期间,若已报送白名单的商家无法使用消费券,请拨打支付宝商家服务热线查询:9518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