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闻网讯 近年来,紫阳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县域经济繁荣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地司法保障和服务。2016年、2017年连续两年在全县年度综合考核中表彰为“一等奖”;被省高院表彰为“集体二等功”,获三个省级以上先进集体、26人次获得市级以上先进个人表彰。司法责任制改革、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助力脱贫攻坚等工作经验和先进典型人物分别被《人民法院报》《陕西日报》《安康日报》等媒体多次报道。自2016年以来,紫阳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887件,办结5503件,结案率保持在93%以上。在收案数连年大幅攀升和司法责任制的双重挑战下,审判质量、效率、效果大幅提升。
围绕全县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卓有成效
紫阳法院始终坚持将审判主业置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推进,着力保障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顺利实施。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民商事审判、司法体制改革、执行等工作,寻求工作支持,谋求共振效应。坚持立足审判职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6年以来,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28件,审结222件,判处罪犯张春莲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保护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审结向阳镇江河生态园冯超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诈骗案,严厉打击金融和涉众型犯罪;审理了王红玉、徐战军销售假药案,保护了消费者健康权。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护航县域经济发展。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716件,审结2677件,涉案诉讼标的额达13.84亿元。积极参与河堤路改造、紫邑新城、“541”国道、移民搬迁等重点项目建设纠纷调解工作,为助推“平安紫阳”创建、着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敢于执行亮剑,确保胜诉群众拿到真金白银
两年多年,该院紧紧围绕上级法院“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安排部署,不断夯实工作举措,全面向“执行难”亮剑,全力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紫阳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104件,执结1092件,执结率98.9%,执结标的额4269万元。
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决胜之年,该院进一步完善执行联动机制,争取社会各界的协作支持。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依法监督和支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决议》后,县两办先后出台了《关于强化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的实施办法》、《加强工作联动支持县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办法》,紫阳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公安局出台了《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等刑事案件的实施意见》、《加强公安机关依法协助法院查找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下落的实施办法》,与保险公司联合推出“执行无忧”悬赏和“执行救助”保险。同时,该院不断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功能,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大网络财产查控力度,推行网络司法拍卖,规范执法办案,执行效率进一步提升。加大拘传、拘留等强制手段的运用,将失信被执行人列入限高消费名单,通过县电视台、广场、车站、本院电子显示屏不定期曝光一批执行“老赖”。2016年以来,该院通过执行“飓风行动”,百日执行大会战,集中兑付执行案款等形式全面向执行难宣战,有百余名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公安机关协助查找被执行人共12人次,成功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1007件,查扣车辆66辆,房产27套。
稳步推进改革,促进审判质效得到全面提升
自2016年以来,紫阳法院先后承担了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及案件繁简分流、跨域立案、内设机构改革等省级改革试点项目。两年多来,改革工作初见成效,先后三批次遴选出23名员额法官,建立了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体系,组建了新型审判团队,突出法官主体地位,明晰岗位职责。探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还权于合议庭和法官,法律文书由办案法官径行签发,完善审判监督机制,做到“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组建家事审判庭,积极探索家事审判对家庭、婚姻、亲情关系的“诊断、修复、治疗”功能,从而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完善员额法官绩效考核办法和案件质量责任追究办法,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和案件质量“第三方”评查机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制真正得以落实。
践行司法为民,司法便民举措更加高效亲民
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该院坚持把便民服务作为司法改革的目标之一。2016年与县司法局联合成立“诉调对接办公室”,2017年又选派了10名法官分别联系县10个专业调解委员会,负责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和委派调解工作。两年多来,共委派调解组织调解720件,调解成功504件(其中司法确认128件),占受理民商事案件的18.9%,引入诉讼程序案件比例大幅下降,使大量民间矛盾纠纷消灭于萌芽之中,解决在诉讼之前,收到了“成本最低、效率最高、效果最好”的良好社会效应。
推行电子送达、微信开庭调解、庭审网络直播,不断完善立案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出立案诉讼“12345”工作模式,落实立案登记制,推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最多只跑一次”的诉讼服务。加大开展巡回审判,把法庭开到交通不畅、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家中、院落、村委会。2017年4月以来,推行诉讼费减半预收制度,既减轻了当事人诉讼成本负担,又减少了繁琐的退费程序,还节约了司法资源,收到了一举三得的实效。
坚定政治站位,为脱贫攻坚铺就法制快车道
在抓脱贫攻坚工作方面,该院始终秉持服务大局意识,主动作为,同向发力。精准聚焦助力脱贫攻坚结合点,与县脱贫办联合制定出台《关于为脱贫攻坚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印发《关于开展依法审理扶贫领域专项审判执行活动的实施方案》《加强新民风建设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方案》等,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依法审理扶贫领域案件工作领导小组,开通涉贫案件“绿色通道”,确保快立快审快执。妥善调解、审理涉贫困户在危房改造、生态移民、产业发展合同纠纷等案件。精准破解涉贫案件执行难题,对申请执行人是贫困户的涉贫案件做到优先执行、优先兑付。精准使用司法救助政策,使一批涉贫困户的民生案件得以顺利执结。2017年以来,该院妥善执行涉扶贫人员案件58案,对54名涉贫执行当事人发放执行救助资金73万余元,被省高院授予“扶贫工作”先进集体。精准结合新民风建设,以公正审判引领社会价值导向。紫阳法院通过在农家小院、学校、村委会等就地开展巡回审判工作,以公正的法律裁决引导“诚、孝、俭、勤、和”的新民风建设,大力调解婚姻家庭、邻里不和等方面的涉诉纠纷,促进社会风气显著好转。
推进阳光司法,智慧法院法制宣传成果丰硕
该院先后完成了“科技法庭”、机房升级改造、档案数字化、执行指挥中心,数字化审委会议室等建设,实现了同步录音录像,电子案卷同步生成,远程执行指挥、远程视频接访,网上查控等,打造智能审判,助力审判提速。加强司法公开,展示法院工作,精选典型案件以案说法,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建立完善《法官干警联络人大代表工作实施办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虚心听取各方意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审判五进”、宪法宣传日等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工作。广泛借助报纸、电视广播、“两微一网”等媒体,两年来,共推送宣传短信90余万条,发送宣传资料万余份。2017年以来,该院共发表新闻稿件800余篇次,其中《人民法院报》12篇、中国法院网10篇,《陕西日报》《西部法制报》《安康日报》、安康政府网等省市级媒体采用稿件600余篇次,2017年紫阳法院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新闻舆论工作先进单位”。
夯实基础建设,人民法庭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2016年以来,该院把规范化示范法庭建设作为一项服务基层、加强基础的重点工作来抓,先后完成了高桥、蒿坪两个规范化示范法庭建设,有效保障了人民法庭在基层职能作用的发挥。2016年以来,5个派出法庭聚焦农村土地承包、林地确权、土地“三权分置”改革、乡村金融以及城乡融合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纠纷为重点,依法公正审理民商事案件共1687案,占全院民商事案件的63%,积极探索适应农村具体条件下的审判方式改革,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组织管理、行政管理和业务管理等制度,人民法庭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得到加强,在人民群众中树立了公正、廉洁、高效的司法形象。同时,基层法庭注重加强与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协调沟通,接受他们的监督。主动向镇党委汇报工作,向政府及其部门提供司法建议,不断增强党政协同,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平安建设、重点工程项目援建等工作,收到了法庭工作与当地党委政府互助、互动的良好效果。
狠抓队伍建设,塑造公正廉洁司法良好形象
两年来,该院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及历届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提高全体法官干警“四个意识”。同时采取以邀请专家教授讲座和选派干警参加培训的方式,不断提升法官队伍在法律适用、庭审驾驭、诉讼调解、文书说理、判后答疑和案件执行等方面的能力。在院内开展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岗位练兵等活动,提高干警业务素养,增强队伍整体司法水平。扎实开展“抓党建促队建”工作,激发党员干警活力,推树了洄水人民法庭庭长伍贤畅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我身边的好法官”先进事迹,营造出树标杆、学典型,见贤思齐蔚然成风的良好工作氛围。紫阳法院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两个主体”责任要求,严厉整治“为政不为”,坚持正风肃纪,加强教育管理,定期通报违规情况、警示案例,组织干警观看警示片、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法官教育基地学习活动。抓好执纪问责“四种形态”落实,出台《关于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的实施细则》,对苗头性问题,及时开展逐级约谈,督促落实整改,持续用力抓作风转变。
回看来路,不忘初心;展望未来,不负使命!回首近两年来的工作,紫阳法院以奋发有为的姿态和坚实可寻的足迹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庄严承诺落到了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