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闻网讯(通讯员 吴庆华 王洪波)家住紫阳县麻柳镇堰碥村的覃某与贺某相邻而居,覃某将自家的房屋出售给贺某后,又在旁边新建了一栋房屋。去年,双方因房屋买卖发生纠纷,贺某便不允许覃某将放置在出售房屋地下室内的两幅棺材、数千坯瓦、水泵、柴油机等物品取回,双方为此多次发生争执,村委会、司法所、派出所多次调解均无效果。今年5月,覃某便一纸诉状将贺某告上法庭。
紫阳法院受理后,法官没有立即进行开庭审理,而是多次到原、被告家中耐心向双方释明法理,待双方情绪平静后,便向双方讲解“远亲不如近邻”、“六尺巷”等经典故事,让双方知道邻里之间应该和睦相处。在法官的说服教育下,贺某同意将物品搬走,让双方当事人心中的芥蒂烟消云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