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 张涛)“感谢周庭长,感谢神河法庭,你们采取的抚养费给付担保机制解除了我的后顾之忧,困扰我三年多的离婚纠纷一案,今天终于解脱了,我现在可以轻装上阵,重新开始我的新生活。”今年4月,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被告王某在陕西旬阳县神河人民法庭,向该庭庭长周高新表达了自己感激之情。
据了解,神河人民法庭位于旬阳县南部山区,法庭辖神河、金寨、铜钱关以及石门四个镇,年受理案件数量250余件,其中涉及离婚的案件就占三分之一左右,在离婚案件处理中尤以子女抚养费是一次性给付还是分期给付给付环节往往争执不下,从而影响到案件的调判效果。
如何在实践中破解这一瓶颈,引起了周高新的深度思索。在审判实践中,在当地农村让当事人一次性拿出子女抚养到十八周岁的抚养费很不现实;而采取按照季度或者年度给付,由于双方缺乏足够的信任,加之离婚后将分隔两地生活,在心里上让当事人产生芥蒂,往往很难达成协议,能否探索出一条破解双方困扰的有效路径。
在基层法庭担任庭长十多年,周高新有着丰富办案经验,谙熟当地的民风民俗,经过认真思索,他想到了能否采取双方都能认可的保证人担保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例如:原告薛某与被告黄某某通过引入保证人担保子女抚养费给付问题,通过调解双方自愿离婚。该庭采取担保主要有村干部担保,近亲属担保,其他方式担保三种方式,而目前大多案件采用村干部担保和近亲属担保。通过引入担保,强化负有抚养义务一方当事人的责任,监督和督促抚养费的及时给付,基本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既促进家庭矛盾的及时化解,维护辖区稳定和谐;同时也更好的解决了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费执行难的问题,分减司法救助救济抚养费的压力,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自2017年年初以来,神河法庭审结离婚案件140余件,其中涉及子女抚养费给付争议的22件,通过提供担保的方式确保子女抚养费得到切实落实,至今未发生给付一方失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