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闻网讯(通讯员 龚泽政)当群众利益受到损害时,本应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表达诉求。而旬阳县吕河镇双井社区陈某却以修高速路引线时爆破作业将其房屋震坏未赔偿为由,多次阻堵道路,并拒听劝阻,致使交通中断,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最终落得被拘留的结果。
2018年6月以来,陈某先后于6月19日、11月20日、12月17日、12月21日多次阻挡过往车辆通行。其中在12月17日10时许,陈某在冬青隧道西口见施工队在修建防撞翼墙,遂拿扳手和虎口钳子把安装好的模板拆掉,将模板和钢管扔在路面上,阻挡过往车辆通行,并站在路中间散发其堵路理由的传单,拒不听从劝阻,致使交通中断20余分钟,过往数十辆车无法通行,后被公安机关强制带离。12月21日12时许,陈某再次到冬青隧道西口,拆施工队的钢模和方木扔在路面阻挡过往车辆通行,不听劝阻,被公安机关强行带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第是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陈某行政拘留七日,并于12月21日送至旬阳县公安局拘留所执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