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闻网讯(通讯员 龚泽政)当发生矛盾纠纷时公民应当通过合法正当程序予以解决,避免将矛盾扩大。而在吕河镇一小区业主却因倒垃圾与物业产生纠纷,继而大打出手,最终落得被拘留的结果。
2018年10月27日15时许,吕河镇一小区业主董某往生活垃圾箱倒装修垃圾时,被物业人员李某发现,遂上前制止,双方发生争吵。董某丈夫向某听到后,从房内冲出,打了李某四个耳光,并踢了三脚,后被董某拉开。接警后,吕河派出所民警迅速展开调查,依法取证。且违法行为人向某承认自己的违法事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向某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200元。2018年11月2日,吕河派出所民警依法对向某执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