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许兵)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6月8日在京举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对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中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作出突出贡献的153个集体和257名个人进行了表彰,陕西省8个集体和15名个人获表彰,石泉县乡村振兴局名列其中,是安康市唯一受表彰单位。
近年来,石泉县乡村振兴局(原扶贫开发局)在脱贫攻坚中,突出中央精准脱贫的核心要义,按照县委、县政府“三个六”脱贫攻坚战略和“严、实、精、特、稳”总体要求,坚持明责、督责、问责工作思路,明确县镇村三级职责,开展驻镇督导组和纪委监委联合常态督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建立村村有集体经济、户户有长效产业、人人有稳定就业“三有”目标,紧抓能人、企业、集体经济、贫困户“四类主体”,推进全域旅游带动经济发展、龙头企业带动农业发展、集体经济带动农民增收、社区工厂带动农民就业、能人兴业带动乡村振兴“五带举措”,2020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588元,较2015年增长54%,全县38427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推行“志智双扶+增收‘三有’+兜底保障+监测预警+责任体系”五位一体稳脱贫防返贫长效机制,解决了贫困户持续增收和稳定脱贫的难题,脱贫成果得到有效巩固,为实施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