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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不和再诉离婚 法院调解案结事了
2019-08-13  来源:本站原创

通讯员 高萍RcA安康新闻网

近日,石泉县人民法院后柳法庭耐心调解一起离婚再诉案,并督促当事人当庭履行给付抚养费义务,由女方一次性支付子女抚养费9.3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cA安康新闻网

原、被告双方在外务工时相识相恋,2011年登记结婚,同年生育一子。婚后因双方长期外出务工,聚少离多,感情逐渐疏远,原告于2018年向本院起诉离婚,本院判决驳回原告离婚诉讼请求。今年初,原告再次向本院起诉离婚。RcA安康新闻网

法院受理后,考虑双方已实际分居多年,女方再次诉讼坚持离婚,离婚态度坚决,经调解和好无望,于是主审法官对双方做调离工作。调解中,双方的争议焦点是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的支付数额和方式。鉴于婚生子多年来一直随被告及被告父母共同生活,经法院调解原告同意孩子由被告抚养。RcA安康新闻网

抚养权问题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对抚养费的支付问题争议较大。由于原告在外出务工期间,仅仅给孩子购买少量衣物,未支付抚养费,孩子从小由被告独自抚养。因此,被告提出离婚条件——原告不仅要支付婚生子自离婚后至18周岁期间的抚养费,还要补齐离婚前女方应当承担的近5年的抚养费,否则不离婚。RcA安康新闻网

主审法官通过给双方当事人耐心调解,从法律义务、道德情感方方面面做工作,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原告孟某在领取调解书之前一次性支付之前抚养费9.3万元,其中包含离婚前应负担的3万元抚养费及离婚后的抚养费6.3万元(计算至婚生子18周岁)。调解后,原告已按本院调解协议履行完毕。RcA安康新闻网

(责编: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