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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公安重拳整治群众身边的“小恶人”
2019-07-08  来源:本站原创

本网讯(通讯员 刘庆勇)近日,石泉县后柳镇金齐村村民刘某(男,45岁)因酒后寻衅滋事,被石泉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处罚。D9U安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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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下午17时许,刘某酒后来到后柳镇金齐村村委会,要求村干部将该村村民康某评定为贫困户,在其无理要求遭到拒绝后,该刘不但不听在场干部群众劝阻,还将自己上衣脱掉,赤裸上身持续在该村村委会办公室吵闹滋事。民警在接到处警指令后,迅速赶到现场制止了刘某的违法行为,将其传唤至公安执法办案中心采取醒酒措施。经了解,康某条件并不符合贫困户评定标准,也没有委托刘某帮其申请纳入贫困户,刘某借酒滋事,无事生非,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违法。民警迅速收集固定证据,及时上报县局审核裁决。D9U安康新闻网

目前,违法行为人刘某已被执行行政拘留。D9U安康新闻网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石泉公安机关重拳出击,对群众身边的“小恶人”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打击处理到位,让群众有更多、更持久的安全感。D9U安康新闻网

(责编: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