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郭健 刘姿姿)近日,石泉县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县法院赶赴迎丰镇,现场将追回的25万元蚕茧收购款发给部分蚕农,有效维护了蚕农的合法权益,对构建平安法治石泉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4月,池河镇尹某、迎丰镇陈某等116户养蚕大户与陕西某丝绸公司因蚕茧收购款拖欠问题产生纠纷,在当地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协调下,将这起案件引入诉讼渠道解决,并请求县司法局给予法律服务。
由于涉及人数众多,加上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该县高度重视,经过慎重会商研判,该县司法局决定向116户养蚕大户提供法律援助。面对这一时间紧、任务重的诉讼案件,该中心迅速指派县148法律服务所业务骨干担任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共同承办该起案件。
为尽快掌握案情和被告拖欠原因,工作人员及时向法院提供全面、详细的诉讼材料。通过工作人员的辛苦努力,在池河镇、迎丰镇及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对116户蚕农基本信息、涉案数额、数量等进行逐户逐项甄别确认。然后推选出五名蚕农作为诉讼代表,将某丝绸公司告上法庭,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涉案公司清偿拖欠蚕农蚕茧收购款。
为使这一案件迅速进入诉讼快车道,及时化解纠纷,工作人员代拟了关于请求减缓免诉讼费等法律文书,该县法院受理后,立即对案件展开调查。但新的问题又产生了,由于被告不在石泉,给诉讼带来不便。经过缜密调查,该县法院获得消息:被告因在外催还欠款身在延安,于是法官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又连夜赶赴延安,终于找到被告。
经过法官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并晓以利弊和法律后果,被告对原告方的诉求及证据确认无异后,表示在一星期内将欠款如数付清。5月13日,被告兑现了自己的承诺,将钱款如数兑现给了蚕农,此案得以圆满了结。
今年以来,该中心始终把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作落脚点出发点,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30件,其中民事101件,刑事29件,涉及贫困户13件,办结62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