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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缓刑小伙要自杀 司法帮其塑新生
2014-08-06  来源:本站原创

安康新网讯(通讯员 张珊珊 郭健)“感谢石泉县司法局和两河司法所的工作人员,感谢他们一直教育、帮扶我。在我执迷不悟时点醒我,在我犯错时教育我,在我做傻事时包容我。如果没有他们,也许现在我在监狱,也许已经不在人世间了--------”两河镇辖区内的社区矫正对象熊某与其他几名社区矫正对象交流时说道。spB安康新闻网

家住石泉县两河镇的熊某2012年1月因故意伤害罪被石泉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缓刑考验期为四年。两河司法所在为熊某办理入矫仪式后,制定了个性化矫正方案。一方面帮他分析犯罪根源、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以及应吸取的教训;另一方面向他宣讲社区矫正政策规定,引导他端正态度,积极接受改造。spB安康新闻网

入矫初期,熊某能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每周电话汇报和每月报到制度。但是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熊某外出西安务工,未能按时到司法所报到。经过两河司法所的再三催促,熊某回到了辖区,并积极悔改,得到了县司法局和两河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谅解。spB安康新闻网

2014年2月,熊某未经批准擅自离开辖区外出务工,并将GPS定位手机放在家中,致使人机分离,严重违反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触犯了收监执行的红线。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石泉县司法局经过调查取证,对其进行了训诫教育。然而,今年6月初,熊某在返回辖区报道和学习期间,因家属期望过高、生活压力过大,产生了轻生的念头,写下遗书决定服毒自杀。在紧急关头,被司法所工作人员发现并加以制止,挽回了熊某的生命。spB安康新闻网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通过多次走访,深入了解熊某的生活状况和思想动态,从情感上拉近距离,帮助其做心理辅导,打开心锁,鼓励他发挥个人特长,努力挣钱,改变家庭现状。经过大量的工作和多种矫正手段的综合运用,熊某思想观念有了明显改变,认识到了以前的错误做法,忏悔自己的轻生行为,不仅主动与司法所联系,还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集中学习。spB安康新闻网

如今,熊某的生活很充实,对未来也很有信心。还经常鼓励辖区内的其他6名社区矫正对象,以自身经历激励大家遵纪守法、努力工作、好好做人。spB安康新闻网

(责编: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