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胡开明 陈婷)清明节是我国祭祀祖先的传统节日,素有烧纸、燃香等祭祀习俗,然而天气干燥,祭祀时极易引发火灾。9月25日,平利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因上坟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据悉,今年的3月15日,被告李某到村山头给过世的家人扫墓,祭祀完毕,焚烧后未熄灭的纸钱点燃了周围杂草,将附近的山林引燃,火势蔓延至原告张某经营的茶山,将张某种植的茶树烧毁。此次火灾给张某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经多次调解后,双方分歧仍旧较大,一直没有达成赔偿协议。张某遂诉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茶园损失50000元。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张某、李某生活不易,如鉴定还会增加诉讼成本,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一到法庭,双方对抗情绪严重,张某认为自己损失过大,诉请50000元分文不让,李某则称自己经济能力有限,且张某无法证明实际受损金额,二人不欢而散。法官又找到二人所在的村委会走访和附近的群众了解案情,尝试再做一次调解,并向李某宣讲了其应当履行的权利义务规定,同时劝说张某在索要赔偿时,也要考虑财产在火灾中受损的实际情况及对方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履行能力。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耐心工作,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被告李某赔偿原告张某财产损失20000元,并当庭履行10000元。
案件虽然得以圆满解决,但是给人的教训是深刻的。法官也提醒大家,秋季来了,天干物燥,过节祭祀更要注意防火,祭祀期间如需用到明火,如燃香、烧纸等,在点火前必须要清理周边可燃物,并进行现场看护,做到人走火灭,以免引起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