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石媛媛)2月21日上午,第六届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召开,平利县人民检察院被陕西省委、省政府表彰为“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这也是安康市唯一获得该项殊荣的单位。
近年来,平利县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小院能有大作为、案少也能出精品”目标,以“五化”党建为引领,以“三有”争创为主线,守正创新,接续奋斗,取得了党建引领有效、服务大局有为、维护稳定有功、文化建设有魂、队伍管理有序、立检为公有位的新成效。党建业务融合案例荣获第一批全国检察机关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十佳案例”,3个案例被省检察院选定为典型案例,7项工作受省院以上关注和肯定,获评“全省基层院建设优秀单位”,团支部获评“陕西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风好正是扬帆时,奋楫逐浪新征程。2023年,平利县检察院将倍加珍惜荣誉,面对“时”与“势”,秉持“守”与“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小院能有大作为、案少也能出精品”既定目标,持续深化“三有”争创,树牢“六种意识”谋发展,锚定“五个重点”抓落实,全方位打造“优质管理、优秀队伍、优美形象、优异业绩”的小院大作为平利模式,以实干干实的成效,以先干干先的理念,以快干干快的作风,凝神聚力,团结奋斗,奋力谱写平利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