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曹世松 魏欣)近日,平利县纪委对兴隆镇某受处分党员开展了回访教育。
据悉,2019年7月,兴隆镇36岁的后备村干部刘某,因违纪问题受到县纪委党内警告处分。在一年后的解除处分并恢复党员权利的回访工作中,刘某询问回访干部,处分期满后,其是否可以继续担任天保护林员,对将来子女上学就业有无负面影响。回访干部根据相关政策,对其疑问进行了细致解答。“感谢县纪委领导的关心和批评教育,你们的回访教育让我对纪律处分有了更深入的认识,给我的处分我心服口服。”受处分人员刘某说。
通过回访教育,刘某解开了心中的疑惑,放下了思想包袱。目前村委会还经常让他协助一些临时性的工作,他都积极参与,保质保量完成。
近年来,平利县纪委坚持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将违纪处分后的回访教育贯穿于党纪政务处分后整个影响期,不仅严格督促处分执行情况的落实,同时做好受处分后干部的心理疏导,避免因处分执行不到位、干部思想认识消极而出现新的违纪违规问题。该委通过思想教育,让受处分人员以自身事例教育和影响身边的干部,起到良好的警示教育效果。尤其是注重准确掌握处分执行情况、认错改错、工作表现、思想认识、疑虑困惑等方面情况,积极肯定受处分干部工作成绩,指出不足和提出建议,激发其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