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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利法院巡回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
2019-11-01  来源:本站原创

本网讯(通讯员 陈凯)11月1日,平利法院大贵法庭在平利县三阳镇天池村巡回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并当庭宣判。天池村群众及镇村干部50余人参加旁听。tGm安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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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王某,86岁高龄,年迈体弱,已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极其困难。王某育有一子三女,现在暂且独自居住在儿子一处房屋内,因其赡养问题一直得不到妥善解决,2019年9月9日,王某将四子女诉至法院。tGm安康新闻网

由于原告行动不便,且赡养纠纷教育意义大,11月1日上午10时,平利县法院大贵法庭在三阳镇天池村村委会公开审理该案,零距离向群众普法,并以鲜活案例引导群众自觉尊老敬老、孝老爱老。tGm安康新闻网

庭审中,法庭在掌握老人身体状况,询问实际需要,查明四子女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情况后,主持调解。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法庭当庭宣判,从老人的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三方面,对四子女做出适当合理的赡养义务分配,判令四子女每年轮流照顾王某3个月,每人每月支付赡养费200元。tGm安康新闻网

随后,法庭举一反三,向在场群众普法释理:老无所依,谁之责?责在子女。羊羔跪乳、乌鸦反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法定义务,也有回报养育之恩的文化基因。赡养父母不仅是法定义务的要求,更是人性的要求。情理宣讲与法律普及,让在场旁听群众深受启发,也有力促进了新民风建设。tGm安康新闻网

(责编: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