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吕恒海)“整整8年了,我以为我的案子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就再也没有希望了,没想到法院还是给我要回来了,感谢法院!”近日,岚皋法院执结一起长达8年的人身损害赔偿案,申请执行人何某领到执行案款时连连向在场法官致谢。
时间追溯到2011年,何某的父亲在被执行人唐某工地务工时不幸工伤死亡,法院判决唐某赔偿何某各项损失13万余元,因唐某迟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中确定的给付义务,2016年何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唐某当时确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依法将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将被执行人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之后,执行法官仍未放弃,多次联系唐某,唐某自此常年在外务工并以目前没有收入为由一再推脱。
今年,唐某因工作原因需往返各地,因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限制高消费名单,无法申请银行贷款、承包工程、乘坐高铁飞机等,在深刻体会到“失信”给自己带来的负面影响。8月16日,唐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对其以前不配合法院工作的行为表示歉意,并随即履行完毕其应给付的13万余元赔偿金。他说:“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工作生活不仅不方便,知道我失信,好多项目和生意也没人愿意和我打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