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闻网讯(通讯员 李孝平 叶明星) 6月23日,岚皋县公安局滔河派出所联合镇安监站依法取缔一家无证经营烟花爆竹销售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当天,该所民警在对滔河镇街道一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烟花爆竹销售点无经营许可证,且无独立库房,将待售的烟花爆竹非法储存在自己居住的房屋内,存在及大的安全隐患。民警随即联合安监部门对该销售点进行调查,经查:业主李某,未办理了烟花爆竹警营许可证,却一直在销售烟花爆竹,民警检查时,家中库存烟花爆竹11件,违反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目前,已依法对该销售点予以取缔,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