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郑时根)为充分发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推动以案促改工作深入开展,近日,汉滨区纪委制定印发《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一案一改”工作实施方案》。
该方案整改对象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发镇办、部门党委(党组)及其基层党组织。整改时限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发后2个月内。该方案要求,各镇办、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一案一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与当前脱贫攻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常态化开展 “一案一改”工作,促进脱贫攻坚全面提质增效。同时,还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好组织实施,按时间节点和方法步骤扎实有效开展工作。此外,区纪委将采取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各镇办、各部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一案一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其重视不够、不按照时间节点和步骤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对搞形式走过场、不真改实改的,情节轻微的,限期整改纠正,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