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让人,让出一份安全;
车让车,让出一份秩序;
人让车,让出一份文明;
人让人,让出一份友爱。
我在西安,我接力
去年“车让人”成为西安城市一张靓丽的名片,我们呼吁“车让人”,也倡导“人守规”,这是遵守规则、道德素养的体现,更是城市文明的体现。可在现实生活中一些非机动车驾驶员、行人并没有足够的耐心,“赶时间”成了城市快节奏的口头禅。“人守规”是维护秩序的前提,只有在这一前提下,“车让人”的规定才能合理推进。
行人过马路时
要走人行横道线、斑马线!
有交通信号灯的,
要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行人通过过街天桥或者地道的,
要走过街天桥或地道。
横过马路要做到:
有序、
快步、
不停留、
不乱跑、
不看手机。
亲们,行人穿越马路前
要自觉在斑马线前的
行人等候区集中等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八条: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道路情况一:转弯的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路口
(一)转弯的非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
道路情况二:非机动车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
(二)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不得进入路口
道路情况三:非机动车向左转弯时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
道路情况四:非机动车遇有停止信号
(四)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道路情况五:向右转弯遇有同方向前车正等放行信号
(五)向右转弯遇有同方向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在本车道内能够转弯的,可以通行不能转弯的,依次等候。
当下,“车让人”逐渐成为机动车驾驶员的自觉习惯,文明行车的新风逐步形成,但“车让人”不是一味的迁就,而是需要人车双方的相互理解、相互尊重,行人在享受车让人便利的同时,做到守规通行。
让我们珍惜来之不易的成果,以交通文明带动古城文明之花竞相绽放,2019即将来临,交通文明也需要有更高层次的提升和进步。
车辆需礼让,行人尚往来
爱上一种交通文化
爱上一座城,
让我们一起努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