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中院多次组织开展集中执行专项行动。
2018年,对于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来说,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之年。在已经过去的10个月里,全市两级法院积极部署,先后组织开展“执行攻坚战”“夏季会战”“三秦飓风”“决战今秋”等一系列集中执行专项行动,持续保持“围猎”惩治失信被执行人高压态势,维护司法权威。
11月9日,记者了解到,截至10月底,渭南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4019件,结案9573件,结案率68.29%。申请标的额882462.20万元,执结标的额317722.19万元,同比增长81.84%;标的到位率为36%。从这些数字背后,看到的是渭南两级法院的不懈努力,攻坚克难,为当事人守住胜诉权益最后一道防线。
集中攻坚力克执行“顽疾”
2月28日凌晨6时,很多人还没起床,可澄城县人民法院40余名执行干警已经集结完毕。随着一声“出发”令下,参战干警直奔地处合阳县城被执行人王某抵押的“白云宾馆”……
此次执行的详情还得从头说起。申请执行人澄城县华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王某追偿权纠纷一案,由于王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法院依法对王某抵押的位于合阳县城关镇南大街的一套房产进行了查封,并经过网上拍卖,以252万元成交。但在该房产被查封拍卖期间,被执行人王某竟将房屋租赁给第三人小东(化名)用于酒店经营。在房屋移交买受人时,执行法官多次进行沟通,小东都拒绝腾交房屋,最后,澄城县法院决定采取强制腾房措施。执行预案上报后,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即协调,抽调其他基层法院20余名执行干警参战,多方联动,密切协作。
执行当天,小东及其亲属朋友赶到执行现场阻挠执行。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向他们释法明理。经过3个多小时不懈工作,执行房屋最终顺利移交。
坚持执行工作的强制性,是力克执行“顽疾”的有力举措。渭南中院采取集中攻坚,上下联动,调配全市法院执行人员、司法警察,合力惩治失信被执行人,先后组织开展“飓风行动”“雷霆行动”“韩塬利剑”“夏季会战”“决战今秋”等集中执行行动。据统计,行动期间出动警力千余人(次),警车600余台(次),张贴执行通告1万余份,拘传627人,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80案613人,限制高消费908人,限制出境28人。记者了解到,自10月10日渭南市两级法院开展“决战今秋”集中执行行动起,全市法院两天执结案件173件,执结标的3800余万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10案20.35万元。
“双限”惩戒让失信者无路可退
“法官,我是被执行人贺某的母亲,帮我联系申请执行人吧,我要和他们谈还钱的事。”今年5月的一天,渭南市华州区法院执行法官刚上班,就接到了失信被执行人贺某的母亲主动要求履行还款义务的电话。原来,被执行人贺某因生意需要,急需飞往柬埔寨却被限制出境,当得知是因未履行法定义务被限制出境后,贺某即委托亲属来到法院履行了一半以上的担保义务。
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党某、刘某、董某等10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因失信被曝光,受到所在单位纪律检查部门的问责后,主动来到执行法院,将所欠款项全部缴纳,使得一起时隔两年的“骨头案”得以顺利执结。
今年以来,渭南两级法院用足、用活失信惩戒措施,采劝量身定制”失信彩铃、悬赏执行公告、推送失信信息、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等方式,织就一张张天罗地网,压缩失信被执行人生活空间,迫使其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同时,全市法院充分发挥信息化优势,全面开展被执行人财产网络查控工作,依法发出财产申报令8349份、律师调查令53份,采取悬赏执行、公安协查、“天眼”系统等方式方法,不断拓宽查找被执行人和被执行财产线索渠道。
还有一部分被执行人及其亲属,在收到法院执行部门通知后,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弘扬了社会正能量。截至8月,已有200余名被执行人及其家属主动来到法院,配合法院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涉案金额达600余万元。
以打促执向拒执说“不”
在一起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执行案中,被执行人雷某在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后,不仅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还私自将其所有的商住房出售,所得款项全部用于清偿其他个人债务。最终,被执行人雷某因拒不执行、裁定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渭南中院对于情节严重的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暴力抗法事件,始终保持坚决打击的高压态势,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打消其侥幸心理,执结了一大批骨头案件。三年来,全市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4547人、拘留1324人、罚款423人、搜查住所67处、限制高消费7513人,以“拒执罪”或抗拒阻碍执行移送公安机关侦查61人,通过公诉、自诉程序判处刑罚26人。据了解,今年5月,全市法院开展打击“拒执罪”专项活动,以涉嫌“拒执罪”向公安机关移送立案侦查27人,共执结案件2182件,执结标的2.48亿元,取得了显著的执行实效。
及时保全确保胜诉权益兑现
8月22日,大荔县法院执行局接到了交通巡回法庭移送的渭南市临渭区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起诉李某、孙某、姜某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申请了保全措施,法院依法裁定将各被告在原告处贷款购买的两辆东风大货车予以扣押。
8月23日一大早,执行干警一行14人经过华阴、潼关、风陵渡来到了山西省永济县城。在永济县法院执行局的协助下,两地执行人员协同作战,兵分两路,一路来到被执行人孙某的家中,但未找到要扣押的车辆;另一路干警根据GPS定位,确定另一辆车的位置,成功将该车辆依法扣押。其他干警马不停蹄地先后赶到其中一个被告李某家中,经执行人员耐心释法析理,李某表示服从法院的裁定,并愿意积极协助法院将登记在其名下、交由孙某经营的车辆追回。慑于法律的威严,孙某主动打电话与审理法官联系,并约定时间,主动到大荔县法院与原告协商解决欠款事宜。
在执行工作中,常常会遇到部分案件因无财产可供执行,个别案件的被告在起诉前有意转移财产,逃避责任,致使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无法实现。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及时采取保全措施。三年来,全市法院对802起案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较好解决了执行过程中查人控物难的瓶颈问题。
执行不能司法救助暖人心
张某今年30岁,他的儿子7岁,因一起交通事故,张某成了植物人,张某的儿子轻伤。渭南市临渭区法院在执行中发现,被执行人王某离异,下落不明。执行干警虽采取线上、线下查控,却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财产。对此,执行干警多次邀请申请执行人的委托代理人(张某的父亲)老张一同前往被执行人王某户籍所在地,调查王某下落及财产状况,当老张确信王某无可供执行财产后,想到他为儿子、孙子看病借下的高利贷无法偿还,老人当着执行干警的面泣不成声。
今年4月,办案法官再次走访老张家时,看到老张的妻子脑梗瘫痪在床;儿子张某目光呆滞,不会言语,斜躺在床上;7岁的孙子张小某手里拿着破旧的玩具,老张家一贫如洗。自从张某出事后,这一家人靠着老张照顾两位病人的生活起居,寻医问药,看管孙子,老张的儿媳妇在外打工挣钱,维持全家人的生活开支。
了解到这些情况,法官暗下决心,该案虽因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而导致“执行不能”,但也要尽可能地帮助这个家庭渡过难关。随后,执行法官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对申请人予以适当的救助,解决了他们的实际困难。
解决执行难,任重而道远。渭南市两级法院的执行工作,只是人民法院努力实现司法公正海洋里的一朵小小浪花。正是因为有了一个个法官不懈努力,实现公平正义最后一公里的距离在不断缩校他们相信,只要心怀为民情结、勇于担当,再难的案件也能“啃”下来,最大限度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记者刘鸯张正通讯员郑鹏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