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联合征集储备一批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工程实施县(区、市),通过优化建设方案,规划项目布局,规模化推进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工程建设。
我省将在关中地区选择一批秸秆产量大、利用能力强、基础条件好的县(区、市)作为秸秆气化清洁能源利用工程实施县(区、市),以生态文明试验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绿色能源县等为重点,以乡镇居民集中居住区为中心集中开展工程建设。
据了解,《陕西省“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明确了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的方向。根据《实施方案》,我省力争到2020年建立较完善的秸秆还田、收集、储存、运输社会化服务体系,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记者 程靖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