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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阳将执行新的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标准
2015-08-04  来源:本站原创

为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生产经营活动有序进行。日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对夏季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标准进行调整。ni7安康新闻网

通知规定,防暑降温费标准为室外作业人员由每人每天10元提高到15元,其他人员由原来的每人每天6元提高到10元,发放时间为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新标准从2015年6月15日起执行。高温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天10元提高到25元,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高温津贴由劳动者所在单位负担,纳入工资总额,不包括在最低工资标准范围内,调整后的标准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ni7安康新闻网

按照通知要求,县人社部门将加强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发放夏季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以及被诊断为职业性中暑职工工伤保险待遇落实等情况,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ni7安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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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璞)